其他
提醒市民!11月21日!扬州全市启动......
保障市民身体健康。
此次活动分工作准备、灭杀实施、总结验收三个阶段,其中在灭杀实施阶段采取统一时间、分片包干、专人负责的方式,有重点地组织对居民住宅区和行业单位的外环境进行投药灭鼠,11月21日至12月1日为全市外环境集中投放鼠药日(雨天顺延)。12月2日至12月14日为重点区域拾遗补缺及清理鼠迹阶段,检查投药点,及时补药,同时做好鼠尸深埋、鼠洞消除工作。灭杀实施阶段后,各地、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,继续完善防鼠设施,巩固成果。疾控中心要做好灭鼠后的鼠密度监测工作。
重要提醒
市爱卫办有关负责人提醒,投放鼠药前应广泛开展环境治理工作。为保证灭鼠工作安全、有效开展,尽量避免鸟类、家禽和宠物误食鼠药,在外环境重点公共区域,鼠药应投放在毒饵站内(灭鼠毒饵站长度不少于 25 厘米);对潮湿的环境应使用蜡丸毒饵。室内灭鼠应使用粘鼠板。在灭鼠期间,应定期检查毒饵站内鼠药消耗情况,必要时应及时补充投药,确保灭鼠效果。外环境灭鼠时,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,张贴灭鼠注意事项,毒饵站应设置在沿墙边隐蔽处。
一旦出现误食鼠药情况,
应立即到附近医院接受治疗,
注射维生素K1。
来源:扬州发布